当事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法律问题(2)——遗产如何处理?

当事人去世后,财产即刻处于冻结状态,任何人未经授权都不能动用遗产,即便是近亲属也不能例外。在法院指定遗嘱执行人之前,任何与资产维护有关的支出一般都不能从逝者账户中支取,比如缴纳地税、归还信用卡欠款等,只能由亲属或者朋友代付。有的投资机构会因为隐私原因拒绝透露有关信息,进而无法进行任何操作,导致遗产遭受损失。

首先我们聊一聊银行账户。有人会认为只要我给家人我的银行账户密码,在我去世后他们就可以把钱转走,不需要复杂的手续。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因为当事人去世后,在未经法定程序进行遗产分配之前,对于由逝者一人持有的银行账户,任何人未经授权而动用遗产都可能被认定为为盗窃或者欺诈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只有通过遗产管理程序,才能了结逝者的债权债务、认定谁是继承人,进而对余下的遗产进行分配。即便只有一个继承人,在税务及其他债务没有了结之前,是不能对遗产进行分配的。

另一类常见的遗产是汽车。即便被保险人是车主的家人,车主去世后,其家人也不能再继续使用该车辆,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停保,并通过遗产管理程序对车辆的产权进行处理。

接下来我们看看不动产。不动产遗产的转让需要严格的手续,一般都需要经过遗产认证程序。只有极少数情况下,才不需要遗产管理人任命书。这些情况包括:不动产价值不超过5万加元(此处仍需有遗嘱)、属于地产系统登记变更后第一次交易(first dealing exemption)、特定条件下由受益人发起的转让。后面两类比较复杂,在此不加赘述。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是部分人因贷款之需而把父母或者子女的名字加到房产上,哪怕其仅持有0.1%或者更少的份额,如果在购房时没有合理的遗产规划又没有留下遗嘱,也会给这部分遗产的转让增加很大麻烦。

还有一类是数字资产/账户。数字资产种类日益增多,包括数字货币、网络社交平台账户、博彩账户、域名、优惠积分、数字艺术作品等。数字资产都是通过网络操作,他人很难发现。大部分公司需要有法院的命令才会将这些资产转交给遗嘱执行人。如果当事人没有做好遗产规划,会给遗嘱执行人带来极大困难。

最后谈一下国外资产。根据继承法的一般原则,动产适用当事人去世前常住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如果涉及国外资产,同时涉及外籍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会比较复杂,因为不同国家的遗产法之间很可能会有法律冲突,法院的认证程序也会非常繁琐。如果没有根据相关国家法律制定遗嘱,会进一步增加遗产处理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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