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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拿大海外买家禁令的迷思

最近因为海外买家禁令延期,很多在加拿大的外籍人士(既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也不是加拿大公民)开始询问是不是可以通过某种间接的方式购买加拿大民用住宅,比如:

1. 找一个加拿大永久居民、公民或难民来合买房产——且慢!除非该外籍人士是该加拿大永久居民、公民或者其他被豁免人士的配偶,否则此路不通。

2. 属于海外买家禁令豁免对象的外籍人士,与一个加拿大永久居民、公民等合买房产,可以免交海外买家税——错!必须按所购房产价值全额缴纳海外买家税,而不是按该外籍人士持有房产的比例缴纳。

3. 通过与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合伙在加拿大注册公司,再通过这个公司购买房产——非也!只要该外籍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0%,那么这个公司就属于海外买家禁令禁止买房的对象。

4. 通过信托人代持房产——停!这属于被海外买家禁令禁止的协助外国人间接购买房产的行为。律师进行房产登记时需要向安省财政部声明购房者是否是信托人,税务局也要求每年必须申报信托持有房产的情况。

5. 申请成为难民——难!申请难民需要情况真实并符合有关条件,还要上交护照。在难民申请审理期间如无正当理由回原籍国探访,难民申请会被驳回;即使获得公民身份后,如短期探访原籍国,也可能面临被立即驱逐出境的处罚。

任何人,包括律师在内,协助外籍人士违反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在加拿大购买民用房产的,都将面临相应处罚。

如果因为对海外买家禁令有误解或者试图蒙混过关,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最终无法成交的,除了损失定金之外,还可能会被卖家起诉追讨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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